关于申报党员先锋岗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6-06-05 作者: 审核: 发布:娄胜南 浏览次数:10

各教工党支部:

为深入贯彻落实学校党委关于试点设立党员先锋岗的工作部署,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在教育强国建设重大课题和学校高质量发展中“亮身份、树形象、作贡献”,以实干实绩迎接建党105周年、新中国成立77周年,学院党委结合学院重点任务,拟首批设立“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基地建设”“通识教育质量提升与课程思政”2个党员先锋岗(岗位职责详见附件)。现面向全院正式党员征集遴选党员先锋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一、申报目的与意义

设立党员先锋岗是加强基层党建、激发党员活力的重要抓手。学院首批两个岗位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教学改革关键领域,旨在推动党员在人才培养、课程建设等工作中作表率、当先锋,形成“设立一个岗、竖起一面旗、带动一大片”的示范效应,为学院高质量发展和学校“十五五”开局贡献力量。

二、申报对象与条件

1.申报对象:太阳成集团tyc122ccvip中共正式党员。

2.基本条件:政治素质过硬,理想信念坚定;模范遵守党章党规,清正廉洁;在本职岗位上业绩突出、作风优良,师生认可度高;具有与所申报岗位相匹配的能力素质,能切实履行岗位职责、完成目标任务。

三、申报与遴选程序

1.党员报名与支部推荐610日前)

采取“党员个人报名 + 党支部推荐”相结合的方式。请各党支部组织党员对照两个先锋岗岗位职责,积极申报或择优推荐。每个岗位申报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0人。

2.学院初审与公示615日前)

学院党委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和综合评议,确定拟推荐名单,并在院内公示。

3.学校审核命名629日前)

学校党委组织部审核材料并视情实地考察,经公示无异议后统一发文命名。

四、动态管理与结果运用

1.党员先锋岗实行动态管理。对表现优异、按期完成目标任务的,通过校内媒体平台宣传先进事迹。

2.对师生认可度不高、不认真履职、目标任务完成不及时的,限期整改;岗位负责人当年考核和民主评议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。

3.党员先锋岗经历作为党员民主评议、评优评先、干部选任的重要参考。

五、工作要求

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本次征集工作,坚持优中选优,动员符合条件的党员积极申报。要引导广大党员见贤思齐、争当先锋,营造崇尚先进、学习先进、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,确保首批党员先锋岗试点工作有序推进,切实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。

请各党支部于610前将党员先锋申报人员及对应先锋岗位名单报送学院党委。

 

联系人:娄胜南 电话:86983235

附件:党员先锋岗岗位职责.docx

太阳成集团tyc122ccvip党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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