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深入学习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》立法精神,拓宽师生学术视野,提升环境法治研究水平,5月31日上午,太阳成集团tyc122ccvip于文理楼358举办“法典时代的环境风险规制法”主题讲座。本次讲坛特邀北京大学法学院研究员、博士生导师金自宁教授作主题报告,中国政法大学胡静教授应邀与谈。本次讲座由太阳成集团tyc122ccvip副院长冷凌教授主持,副教授董岩、太阳成集团tyc122ccvip部分师生参加讲座。

(讲座现场)
会议伊始,冷凌老师代表学院对金自宁、胡静两位老师在百忙之中莅临讲学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感谢,详细介绍了金自宁教授在公法学、环境法、风险规制领域的学术成就与突出贡献。冷凌老师指出,《生态环境法典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生态环境保护迈入法典时代,本次讲坛紧扣时代命题、聚焦前沿议题,对提升师生专业素养与研究能力具有重要意义,希望全体师生珍惜机会、认真学习、积极交流。
讲坛上,金自宁教授以法典时代环境风险规制的法治逻辑与实践路径为主题,围绕生态环境法典颁布实施的时代背景,系统阐释了环境风险、风险规制、风险预防原则等核心概念,结合典型案例深入辨析损害预防与风险预防的本质区别,精准揭示了科学不确定性下面临的行政法治适用难题。她全面梳理了风险预防原则在国际、国内的立法演进与司法实践,重点解读了《生态环境法典》中风险条款的制度构成与创新亮点,指出我国环境法学研究正从立法论向解释论转型,并围绕解释论适用、规制体系完善、企业环保责任强化、行政权力边界约束等前沿课题展开深入剖析,为在场师生带来一场兼具理论深度与实践温度的学术盛宴。

(金自宁教授进行讲解)
与谈环节,胡静教授结合自身参与生态环境法典编纂的丰富经验,对金自宁教授的报告作深度点评。胡静围绕风险预防原则的适用边界、风险行为的社会正当性、信用监管的法理反思、土壤污染状态责任等问题展开分享,强调风险预防应坚持比例原则与成本效益分析,信用监管须恪守法律评价行为而非评价人的基本法理,并从比较法视角阐释了土壤污染责任的制度逻辑与价值基础。两位专家观点碰撞、思想交融,现场学术氛围浓厚。

(胡静教授进行讲解)
互动环节中,董岩老师结合环境司法禁令、利益衡量、生态责任认定等问题踊跃提问,专家逐一细致解答,为研究生开展学术研究、确定论文选题提供了精准指导。最后,冷凌总结讲座内容并勉励在场学生以此次讲座为契机,紧盯前沿、深耕细作,在学术道路上扎实前行。
此次黄岛文法讲坛的成功举办,进一步搭建起高水平学术交流平台,不仅助力师生准确把握生态环境法典的制度内涵与实践要求,也为学院环境法学学科建设、人才培养和学术研究注入了新动能。



